163贵州人事网2018年7月12日讯:为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8〕201号)工作安排,结合我委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18年毕节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见习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条件、公开选派程序、公开选派结果的公开制度。按照征集岗位需求、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确定见习对象(面试、笔试或面谈)、体检、公示、派遣的程序进行。
二、见习需求岗位
见习岗位需求共10名,详见《2018年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就业见习对象及条件
1、毕业两年内(2018届、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在校学习成绩合格,具有报名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8年7月9日至7月13日,通过现场报名方式组织报名,每人只能填报一个见习岗位,免收报名费。
地址: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东1403室。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发改委具体负责。参加就业见习报名的高校毕业生须持高校毕业证书(或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附件2)。
四、见习对象的确定
见习对象按见习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由本单位组成测评组采取公平竞争的办法对报名人员进行测评,并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见习对象,人数较多不宜采取面试时可采取笔试、面谈等方式确定。
五、体检
由市引导办统一组织拟确定的见习对象自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见习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测评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六、公示及派遣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市引导办在相关媒体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见习的,取消选派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派。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名人员,由市“引导办”开具《报到证》派遣到就业见习单位报到,无故超过3天仍未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放弃。接收单位要及时与见习生签订《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并复印一份送市“引导办”备案。
七、纪律监督
招募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57-8222980(毕节市引导办)
附件:1.2018年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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